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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人才引进操作流程(院部部分)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院发[2018]136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人才引进流程进行规范化说明,院(部)部分流程如下:
◆学校人才引进政策见学校网站或人事处网站/人才工作(人才招聘);
◆人才引进相关资料请在人事处网站/人才工作(人才招聘)/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即日起启用新的表格及相关资料。
1、积极开展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工作,吸引优秀人才应聘;
2、应聘博士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家属同时引进者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家属考察表》。
3、学院(部)收到报名信息后,到科研处办理科研成果认定,到人事处、学科办办理试讲/面试审批手续,科研处、人事处、学科办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核实把关。
4、学院(部)牵头组成包括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本院(部)、学科、专业人员的面试专家小组(不少于7人),进行试讲、答辩等面试环节。试讲/面试环节除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教学评价外,也要进行政治思想素质、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5、应聘人员在《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声明与承诺”栏内手写签名;进行心理测试、体检等相关工作。
6、学院(部)在试讲/面试完成后应与应聘人员的首聘聘期内工作任务进行协商,并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引进人才首聘聘期内工作任务约定书》,同时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拟引进教师综合评价汇总表》,连同手写签名的《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家属考察表》7日内报送人事处。
7、未经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安排试讲/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