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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秀琴院长当选为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2017年10月17日 09:26  点击:[]

2017年10月16日上午,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于秀琴,社会工作专业教研主任杨晓龙,法学院教授季利新一行三人为代表应邀参加了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参与选举本届理事会成员选举,于秀琴院长当选为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我校东亚发展研究院院长林明鲜、法学院副院长蒋晓玲、公共管理学院杨晓龙当选为理事会常务理事。   

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是由本市热心支持社会工作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职业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宗旨是以党的理论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不断求实创新的理念,积极探讨新时期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研究解决全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民群众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互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安定、和谐、公正的社会秩序而努力。学院积极参与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活动,为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提供了更广阔的社会平台和实践机会,提高我院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双师型”教师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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