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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秀琴院长当选为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会长

2020年10月12日 10:06  点击:[]

10月11日,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于秀琴院长带领吴波、杨晓龙、赵书亮、赵瑞芳、吕如敏一行六人,参加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第三届会员代表换届大会暨十佳社会工作表彰会。

大会由于秀琴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理事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修订了草案。

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于秀琴当选为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杨晓龙当选为协会常务理事,吴波、赵书亮、赵瑞芳、吕如敏当选为协会理事。(作者:杨晓龙审核:于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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