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MPA教育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党建思政  学生工作  合作交流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党群工会

公益慈善特色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课参选人员评选条例(暂行)
2016年04月07日 09:43  

一、参选应具备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为集体奉献,日常表现突出

2、拥护党的政策,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上学期无补考科目,大一至今不及格科目不超过2科。

4、上学期宿舍卫生个人加分,大二要求在69分以上。

5、曾担任班委且本学期继续担任班委、学生会部长或其他社团主要负责人(团长或副团长)职务。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自愿报名至班长或支书处。

2、各班可采取班委讨论或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本班上党课同学名单。

3、名单递交团总支,有团总支审核并决定最后名单。

三、名额及上交时间

1、每班2名同学,请将班级选定的符合条件的前3名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班级、学号、姓名、电话。

2、各班名单请于4月8日上午9点前发送至9509758@qq.com,逾期视为放弃。

   公共管理学院团总支

2016.4.7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中路191号综合楼11层


电话:0535-6904949  邮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