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道德范畴的公益慈善赖以产生的社会结构是传统社会管理结构, 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比传统社会而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沿用传统道德来阐释现代社会的公益慈善会面临解释力匮乏的问题。
现代社会的公益慈善已经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补充, 所以宜将公益慈善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来理解, 并将其常态化为一种公共生活来认识。这是因为, 一方面公益慈善促进了公共利益的形成, 另一方面这个过程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场景中自主实现的。认识到公益慈善从传统道德到公共生活的转变, 有助于澄清现代公益慈善的本质, 对人们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也有指导意义。
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认识在我国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尽管党和国家在大政方针层面已经将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置于一种新高度, 但普通大众对于现代公益慈善还存在观念上的滞后和误解。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是公益慈善主体的精英化, 另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的认识还停留在熟人之间的社会救助层面, 对陌生人则表现出冷漠心理。其后果则是, 虽然公益慈善在政策上被足够重视, 但在实践层面的社会治理活动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