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代码:1204)
第一部分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
一、学科概要
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学术硕士学位点于2017年获批设立。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本学位点共有全职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18人。已招收七届硕士研究生,共147人,其中,已成功培养四届毕业研究生共78人。
公共管理学是研究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如何有效治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优化公共政策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具有交叉性、综合性的学科优势,在经济发展多元化、公共治理综合化的背景下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在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强化培养学生多角度、跨行业的认知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本学位点设置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慈善管理三个学科方向。旨在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方法,具备地方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慈善管理和公共政策、公共事务等方面专门知识能力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
二、学科发展沿革
本学位点教育部备案两个学科方向: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障;自主设立一个创新性特色学科方向:慈善管理。
行政管理方向。研究开端于2002年烟台万人评机关活动和地方政府满意度研究,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建立起与地级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政府的合作框架。主要围绕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机制、绩效管理、公共危机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尤其是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一系列研究,相继为烟台市政府及县市区目标考核办公室等数家机构提供绩效评估咨询和项目决策支持,形成了以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研究为核心驱动,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和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为支撑,提升地方公共服务管理效能为宗旨的研究特色。
社会保障方向。研究始于1995年与原煤炭工业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合作成立的社会保障研究所,始终立足于研究解决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是适应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逐步形成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煤炭行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领域,随后逐步将研究领域拓展到社会保障与民生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关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和老龄化相关问题,在学科交叉融合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政策研究为核心、以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积极老龄化政策为旨归的研究特色。
慈善管理方向。在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障原有两个学科方向建设基础上,公共管理学院凝聚师资力量,积极响应国家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紧密结合经济社会需求,着力建设第三个学科方向——慈善管理。
三、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
基于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的一般性培养目标,根据地方政府强化养老社会服务与民生保障、追求绩效管理、实现地方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等职能定位,结合我校财经类已有学科优势和办学经验,设置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慈善管理三个学科方向。
(一)行政管理
聚焦生态与区域协同治理、应急管理与公共政策、政府效能与公共服务研究,培养扎根中国、具有国际视野的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创新型行政管理人才。研究主题有: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政策、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危机管理。形成以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政策、生态环境治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为核心,以地方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为宗旨的研究特色。
(二)社会保障
聚焦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老龄化与养老服务、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培养扎根中国、具有国际视野的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创新型社会保障人才。研究主题有: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关系管理。形成以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保障政策和劳动关系管理为核心,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积极福利救助政策为宗旨的研究特色。
(三)慈善管理
聚焦慈善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管理、社区治理研究,培养扎根中国、具有国际视野的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创新型慈善管理人才。研究主题有:慈善组织管理、慈善项目管理、慈善基金管理、志愿服务管理。形成以慈善组织管理、慈善项目管理、慈善基金管理和志愿服务管理为核心,以社会服务能力提高为宗旨的研究特色。
第二部分硕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
本学科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方法,具备地方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公共事务等方面专门知识能力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从事管理工作。
(一)基础知识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理论素养、管理实践能力、服务精神、开拓创新精神、国家情怀和国际视野。
(二)专业知识
掌握公共管理知识体系,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创新、激励、文字表达等,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特点、新趋势。
(三)课程和学分要求
公共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应修满总学分37学分。其中课程学分35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
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补修课、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跨学科选修课为非学位课。
1.学位公共课
学位公共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硕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外国语课程和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课程。学位公共课的安排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
2.学位基础课
学位基础课是指该学科门类中一级学科内各个专业硕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基础理论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包括: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公共政策研究方法及技术。
3.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是学科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体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知识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按二级学科开设。包括:政治学、专业外语、实证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文献综述与硕士论文写作为各专业必修。行政管理专业必修课是:行政法及城市管理法、地方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与社会治理。社会保障专业必修课是: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法、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慈善管理专业必修课是:慈善理论研究、非营利组织管理、慈善项目管理、慈善基金管理。
4.专业及跨学科选修课
专业及跨学科选修课是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核心基础的延伸,含学术前沿课,体现学科研究方向和综合化、交叉学科特点。
5.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主要体现德智体美劳中“体”和“美”的培养和学校“新商科+新工科”融合特色课程。包括:羽毛球、篮球、排球、健美操、瑜伽、网球、乒乓球、健美、足球、美育(含四个专题:礼乐之美、诗词之美、文学之美、美与世界)、人工智能管理与创新、创新创业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6.补修课
跨学科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的专业核心课程,一般2门左右。补修课成绩必须及格,但不计学分。补修课程是:组织协调与沟通、行政职业能力开发与测评。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素养
1.掌握公共管理学基础理论、公共管理与实践调研的基本方法和技术分析工具等手段,了解本领域的学科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2.掌握多种管理技术方法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具有较为宽广的知识面,能够成为精通某一具体领域的研究者、咨询者、管理者、服务者。
3.掌握公共管理实务经验,具有较强的公共政策分析研究、制定、执行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人际沟通、应急管理等能力。
(二)学术道德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尚品德,具备良好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科学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诚实守信,作风端正。
3.坚持学术情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
4.了解并规范执行我校学位论文写作规范,遵守学校关于论文检测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应能通过检索、阅读、调研等途径获取解决公共管理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所需的信息,并善于分析和归纳;应能运用本学科和其他学科的综合知识,解决高端管理工作、具体事务性工作等环节中的实际问题,并具有撰写调研报告、考察报告、专业实习报告和总结的能力。
(二)科学研究能力
应具备成熟的检索、利用已有研究成果的能力;掌握现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具备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的能力;至少完成下列的一项:参与导师承担科研项目、撰写并投稿学术期刊论文或会议论文、承担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参加全国性科技竞赛、创意设计、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等经历。
(三)学术创新能力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中提供具有应用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和新发明的能力;在日常学习、研究与工作中,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思维,开展创新试验和研究,解决公共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四)实践能力
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或公共管理实践的能力;具备良好的与他人合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研究生要在答辩申请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术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环节。
(五)学术交流能力
具有进行口头、书面和演示性交流的技能;擅于总结研究工作的结果,并以正式的方式熟练、简练而有逻辑地表达其结果;参加专题综述、校内外学术会议、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等学术活动不少于4场次,并主动发言。达到规定要求给予1学分。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
本学科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阅读20部以上学科经典文献著作以及最新前沿学术论文,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公共行政、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社会保障、慈善治理等各方面文献,大量阅读专业学术期刊和前沿资料,不断丰富学术涵养、拓宽思维视野、提高理论水平。
在此基础上确定毕业论文选题。选题应符合公共管理学学科方向,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或在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首先提出学位论文撰写计划,在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对论文选题进行科学论证。选题必须立足理论和实际,体现公共管理学科特点,紧密结合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中的学术问题、前沿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对促进公共管理学术研究,促进地方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富有一定创新性。经开题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开题后才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三)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检查
研究生必须在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研究生要及时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沟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公共管理学学科建设委员会在第五学期初组织中期检查,在第五学期末集中组织进行论文预答辩,并参照学位论文撰写计划和撰写规定,向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反馈检查结果,确保论文进度和质量。未通过中期检查或预答辩者不能申请毕业论文答辩,需延期申请并认真修改、写作论文。
(四)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
论文正文字数在3万字以上。论文撰写具体要求参照《山东工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和本学科现行的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
论文撰写必须在大量阅读文献资料和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基础上,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系统的理论梳理、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要求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材料翔实、数据真实可靠、格式规范。论文应反映出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自己的新见解。
研究生必须在完成前期课程、学术、成果、实践各培养环节要求基础上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作为学位申请人至少在论文答辩前两个月向指导教师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查同意后可提出答辩申请;若研究生本人认为论文撰写程度未达到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水平,不足以通过盲审和答辩,或者导师因论文撰写质量问题不同意答辩申请,则该生可申请放弃第一次答辩,在认真撰写、修改论文后参加第二次论文答辩流程。
五、授予学位应达到的创新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成果要以山东工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成果时间最晚不迟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正式答辩时间。成果级别认定按照“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教学、科研业绩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24〕134 号)执行。
完成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或相关、相近学科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E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以见刊为准(C类及以上期刊确因发表周期限制无法在正式答辩时间前公开发表的,需提交期刊正式录稿通知)。
2.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并被评选为优秀会议论文至少1篇。以优秀论文证书时间为准。
3.以下奖项至少1项。学生首位在D类赛事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C类赛事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B类赛事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A类赛事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4. E级及以上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专家建议、成果要报、发展规划、白皮书等应用成果至少1项。以政府采纳或领导批示的时间为准。
第三部分 附则
本学位授予标准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公共管理学硕士研究生。
本学位授予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学位授权点所在公共管理学院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